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7-02-17 浏览量:次
根据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材料寄送截止时间和寄送地址
2017年2月27日17:00前
湖南大学1舍104 电话:88822275
二、综合考核
2017年2月28日上午8:30-9:30申请学生到湖南大学1舍204报到,并对材料进行审查。
2017年2月28日上午10:00-12:00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地点报到时查看通知。
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查、外国语能力测试、材料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情况须详细记录(记录表见《湖南大学2017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考核表》)。综合考核结束后,考生到学校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录取和公示
1、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则不予录取;
2、无导师接收的,不予录取。
2017年3月3日前,完成拟录取工作后,拟录取名单须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学院将拟录取考生的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认证材料、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整理好交研招办进行审核。
三、相关说明
1、申请-审核制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
②硕士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③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的。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为准。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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