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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6级转专业实施细则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7-03-02  浏览量: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为做好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化学化工学院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学院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蒋健晖

副组长:王双印、陈义红

组 员:李永军、刘娅莉、卢彦兵、陈淑云、蔡炽、陈晓晖

二、转专业

(一)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我院2016级学生可在大一时申请跨专业类转专业,大二时申请学院内转专业。

(二)各专业接受转入的学生人数不超过2016级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110%与转专业启动时在籍人数的差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属于提前批招生(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下同)的学生;

2.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3.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4.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四)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学业背景基本要求:申请转入者为招生当年的理科类考生。

(五)接受转专业学生方案

1.申请转入学生数在专业招生计划以内,且申请转入学生符合我院公布的转入专业基本要求,学院原则上予以接受。

2.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学院按照必修课程初试加权平均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所有应修课程全部通过者(含补考通过者)。

3.经学院录取的转专业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对于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同学出现如下情况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1.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

2.逾期未到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的;

3.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4.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

三、专业分流

大二下学期,化学、应用化学专业的学生在覆盖的化学和应用化学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学习,一经选择确定后不得更改。

(一)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只能选择化学专业进行学习;

(二)外院转入和有年级异动的学生,不再参加专业分流。

.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其它原则与精神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三)对于转入我院的学生,学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与学生商量确认后合理编排班级,并指导学生修课,以便学生更快地融入专业课程的学习。

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