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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2-02-2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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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2]3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类型、申报条件:

2012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三种,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类型

申报条件

博导类课题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2.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

3.为了有助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受资助者,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4.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12万元。

5.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新教师类课题

1.具有博士点基金申报资格的学校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2年1月1日以后)。

3.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09年1月1日以后)。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凡获得过新教师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

7.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资助范围包括八个领域:

1.节能环保包括高效节能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煤炭清洁利用、海水综合利用等。

2.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数字虚拟等。

3.生物包括创新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

4.高端装备制造包括航空装备、空间基础设施、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

5.新能源包括核能、太阳能光伏、风电、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生物质能等。

6.新材料包括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基础材料研究等。

7.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相关核心技术研究。

8.地球科学包括地理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空间物理学等。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报条件: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2.申请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资助并均已结题。

3.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各校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指导博士生的教授若有已结题的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并且目前只有一项博导类在研课题,仍可申报本课题。

4.本年度申请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者(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不可申报本课题(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元。

6.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1、2012年度“博士点基金”继续施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211.68.23.117/xmsb)。其中: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已分配至学院,请各单位择优推荐;拟申报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的人员请于3月16日下班前将申请材料(查新报告除外)报送我院,学校将择优推荐,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2、申请者应按申请要求,分别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博导类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2012年度博导类课题申请书和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3、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3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

4、申请者完成《申请书》填写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使用 “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进行数据上传,用户名为“项目编号”、密码为“校验码”。具体操作流程请阅读《使用说明》。

5、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其他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在2011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另,查新工作安排请详见学校图书馆网站有关通知。

三、其他事项:

1、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在结题前,应至少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的申请者需缴纳评审费500元/每项。申请者于4月9日前通过计划财务处将评审费转至学校指定账号,学校收齐后将统一转账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指定账号。转帐单、转账流程详见附件2。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纸质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请申请者于4月9日下班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各单位科研秘书于4月11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申请书纸质材料、学院公函统一送至科研院434办公室。

2、申请书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A4纸张双面打印。其中,一份申请书报送至教育部,申请书正文、附件材料装订成一本;另一份为学校存底使用,不需要附件材料。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来电、来函咨询。

联 系 人:曾志媛 联系电话:88823307

办公地址:工程实验大楼434#

科研院基础办

2012年2月17日


2012年度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指标分配表

序号

学院名称

基础数据

分配指标数

备注

当年可招生博导数

当年符合条件新教师人数

博士学科点数量

博导类

新教师类

1

化学化工学院

45

13

2

5

4

含化学国重1

2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41

38

2

5

9

含汽车国重1、磨削中心1

3

土木工程学院

37

12

2

5

3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6

16

3

4

5

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9

33

2

3

7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8

14

1

2

3

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7

3

1

2

1

8

生物学院

15

7

1

2

2

9

工商管理学院

14

15

2

2

3

10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12

11

1

2

3

11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12

7

1

2

2

12

金融与统计学院

11

12

2

2

3

13

经济与贸易学院

11

12

2

2

3

14

建筑学院

4

3

2

1

1

15

设计艺术学院

3

1

1

1

1

16

法学院(政管)

1

1

1

17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1

0

0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0

0

19

岳麓书院

2

0

0

合计

285

197

30

41

51

注:

1、原则上不可增加申报指标,若学院实在有急需本年度申报的人员,可择优增加推荐1-2项,需注明推荐理由;

2、因博士点基金的申报范围仅限于管理学科、工科和理科等,因此原则上未对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岳麓书院等分配指标,若学院有可申报人员,每类项目可择优推荐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