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评选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2-02-20 浏览量:次
学院各教工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弘扬高尚的的师德修养和育人意识,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全体教职工中开展 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表彰在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院教学、教育管理、科学研究、后勤服务等岗位上工作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和师表形象;
2、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好,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在教育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中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月27日前,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填写《化学化工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报学院组织干事孙林传老师处。
2、3月1日前,学院党委对各单位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报学院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一周为公示期。
3、本次学院共评选师德先进个人3人,其中教师2人,教辅人员1人;化学系党支部推荐候选人2人、化工应化系党支部推荐候选人2人、实验中心党支部和机关党支部各推荐候选人1人。
四、奖励办法
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由学院对当选的 “师德先进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优先推荐参评湖南大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五、评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要对评选 “师德先进个人”的意义和获奖人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以这次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体教职工师德建设特别是学术道德建设;要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把在教书育人工作和为人师表方面得到广大师生公认的先进人物选拔出来,进一步促进我院师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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