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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化学化工学院年度岗位考核实施方案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0-01-07  浏览量:

2019年化学化工学院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教职工薪酬调整实施方案,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经费总额动态包干的实际情况,为体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原则。

2.公正公平原则。考核过程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群众评议和领导评议相结合,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

二、考核等级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支部考核优秀的教职工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参加考核人数的20%(不含由学校考核的本单位党政负责人)。

三、考核办法

1、专任教师系列:

1)按专任教师考核标准实行考核;

2)实验教师按专任教师系列参加考核。

2、非高校专任教师按个人岗位职责、任务考核。

四、专任教师考核标准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教学

最低总学时

120

最低本科课

32

科研

经费

15

5

参与科研

SCI论文

在读博士生人数×0.6+在读硕士生人数×0.3

或者:学科顶级期刊或者IF大于10的论文1

备注:1.55岁以上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达到280学时,可以申请免科研考核。

2.论文和经费可以按5万元/SCI互相换算,经费可以几年累积计算。

五、非专任教师考核标准

值(百分制)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领导评价

F*30%

90分以上

80-90

60-80

60分以下

服务对象评价

F*50%

同行评价

F*20%

六、几类特殊人员考核有关说明 

1、本年度内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经学院批准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或当年离(退)休的人员,年度考核等级默认为合格。

  2、单位公派外出做其他工作或学习、培训、本年度新进的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考核等级默认为合格。

  3、当年晋升职务(含党内、行政、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新任职务参加分时段考核。

4、受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人员,当年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受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当年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5、女职工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享受的假期以及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婴儿哺乳期内,应参加年度考核,凡未违反省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也未受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者,一般定为合格等级。

七、考核时间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20191220

化学化工学院教师个人工作量统计通知。

1225

个人提交《化学化工学院教师个人工作量统计表》。

1231

个人完成本年度学校考核系统的提交。

202012

各支部推荐评优和师德先进个人人选。

13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评优和师德先进个人对象,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年底绩效津贴发放方案》。

17

学院教学科研部门完成工作量统计,上报所有教职工的《湖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及考核结果。

116

发放2019年终绩效。

八、几项具体规定

1、考核时段为201911日至1231日。

2评优候选人的评审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另行安排。

3、无故不参加考核者学院视为考核不合格。

4、对于学院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可按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作为考核合格上报学校。

九、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玉枝 张晓兵

成员:范媛吉、李永军、梁志武、崔坤在、陈金华、宦双燕、邓剑如、张坤、赵万祥、刘松  

十、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范媛吉

成员:曾芳、孙林传

附则: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