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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7日院务会纪要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7-11-27  浏览量:

湖 南 大 学 化 学 化 工 学 院

2017年4月17日院务会纪要

2017年4月17日下午4:00,蒋健晖院长在1舍123会议室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院长助理共1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就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续聘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续聘工作

王玉枝书记首先传达了学校关于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续聘工作的通知精神,介绍了学院参加考核和续聘的人员情况。接下来会议对学院实施方案初稿中以下事项进行了讨论确定形成学院实施方案的修订稿(见附件),待学校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向老师们公布:

1、聘任领导小组增加院长助理和系主任。

2、续聘岗位职责按学校通过的学院最终版“十三五”规划中的《教师聘期岗位职责要点》执行。

3、对续聘聘用条件(即上一聘期考核条件)进行了部分修改。

二、关于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单位署名问题

1、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凡学籍在我院的博士后、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所有论文第一单位署名必须为湖南大学,否则取消学生的奖助金申请、学位授予等资格,同时停止其导师的招生资格1年(如导师已经停招则顺延1年)。

2、获得国家留学基金支持与国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在国外期间发表论文单位署名按国际惯例处理。

3、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公开的工作,在研究生毕业后未经许可以湖南大学以外单位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湖南大学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

三、其他

陈义红副书记通报了今年学院本科生考研录取情况、本科生和研究生目前的就业情况及本科生外语托福、雅思考试通过情况。会议同意对本次通过托福、雅思考试的21名本科生每人给予1500元的奖励,奖励经费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支出。

公开范围:全体教职工

记录整理:陈四海 审定:王玉枝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续聘工作

实施方案(修订稿)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4月17日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4月17日

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续聘工作

实施方案(修订稿)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 续聘工作的通知》(湖大人字〔2017〕14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蒋健晖

副组长:王玉枝

组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副院长、副书记、院长助理、系主任。

二、岗位职责

岗位

教学

科研或教研

教学科研岗(45岁以下人员)

教学工作量达到120学时以上,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课时/年,其中教授每年必须承担1门不低于32课时的本科生课程。

需同时满足A项及BC中任意一项

A、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经费100万以上的横向课题或累计到账经费200万以上 。

B、发表院定重点期刊或影响因子大于5.0论文5+N篇(N为聘期内博士生招生指标总数),IF>10论文2篇可换算5篇院定重点期刊论文

C、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科技成果奖励(排名第一)。

教学科研岗(45—55岁人员)

教学工作量达到120学时以上,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课时/年,其中教授每年必须承担1门不低于32课时的本科生课程。

科学研究需同时满足A项及BC中任意一项

A、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经费100万以上的横向课题或累计到账经费200万以上 。

B、发表院定重点期刊或影响因子大于5.0论文N篇(N为聘期内博士生招生指标总数),IF>10论文2篇可换算5篇院定重点期刊论文;

C、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科技成果奖励(排名第一)。

教学科研岗(55岁以上)

学院支持55岁以上教师申请按教员岗考核,在返还实验场地、退出招生指标的情况下可免除科研任务考核。

教员岗

按照《湖南大学教员岗高级职务岗位评聘基本条件(试行)》文件执行

说明: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得以课外教学工作折算替代。

三、岗位数

岗位

岗位数

教授

22

副教授

20

助理教授

7

讲师

4

四、聘用条件:在上个聘期中完成以下工作。

1、教学工作

A、教学工作量达到120学时以上,每年必须承担1门不低于32课时的本科生课程。

B、教学效果良好。

2、科学研究

A、教授:符合以下= 1 \* GB3①~= 3 \* GB3③条的一条及以上。

 = 1 \* GB3① 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及以上;

 = 2 \* GB3② 到账经费200万及以上;

 = 3 \* GB3③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5篇及以上,或院定重点期刊5篇及以上。

B、副教授:符合以下= 1 \* GB3①~= 3 \* GB3③条的一条及以上。

 = 1 \* GB3① 主持省部级项目(含教改项目)一项及以上;

 = 2 \* GB3② 到账经费100万及以上;

 = 3 \* GB3③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0篇以上,或院定重点期刊3篇及以上。

C、助理教授和讲师:符合以下= 1 \* GB3①~= 2 \* GB3②条的一条及以上。

 = 1 \* GB3① 教学工作量达到320学时以上;

 = 2 \* GB3②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教改论文5篇及以上,或院定重点期刊1篇及以上。

五、考核述职方式及评议办法。

以系主任为组长,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和评议。根据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为基本依据,综合评价教师履行教学、 科研、公共服务职责及聘期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形成评价意见提交学院。

六、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步骤

2017.4

制定实施方案

2017.5.1~2017.5.10

个人填报《聘期考核表》、《教学科研系列人员续聘申请及审批表》

2017.5.11~2017.5.20

各系组织考核述及评议

2017.5.21~2017.5.30

学院聘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工作

2017 .6

1.学院拟制聘用合同,个人(必须本人签订、 代签无效)、学院签署合同;

2.上报学校审核签署

七、注意事项

1、各系切实认真组织考核核述职和评议,避免流于形式的考核;

2、本次聘用合同签至2020年7月31日。原已签订长聘期合同的教师,只总根据岗位职责要求的变化签订合同变更书,对岗位职责和任务进行调整。

3、本次聘用不涉及岗位职务晋升,不接受非专任教师岗位人 员申请教师岗位聘用。

化学化工学院

201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