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硕士研究生及2020级硕博连读生提交开题报告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量:次
各位2020级硕士研究生及硕博连读生: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将2020级硕士研究生及2020级硕博连读生提交开题报告的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9月16日前将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及开题评议小组名单电子版(见附件开题结果)以课题组为单位发至邮箱hnuchem@163.com ,学院将根据上交的开题报告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专家进行抽查,开题工作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申请。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在2021年9月30日前交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舍104),学院学术委员会将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对于不合格的开题报告要求重新开题。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