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数
1、复试分数线
经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报考学科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化学 |
375 |
50 |
9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350 |
50 |
80 |
药学 |
310 |
42 |
126 |
材料与化工 |
310 |
50 |
80 |
2、招生计划数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上学院复试线人数 |
化学 |
60 |
85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4 |
20 |
药学 |
7 |
7 |
材料与化工 |
26 |
26 |
合计 |
107 |
138 |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复试时间:5月17-19日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根据学科专业和参加复试人数的情况组成如下14个复试组: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第七组 |
化学一组 |
化学二组 |
化学三组 |
化学四组 |
化学五组 |
化学六组 |
化学七组 |
第八组 |
第九组 |
第十组 |
第十一组 |
第十二组 |
第十三组 |
第十四组 |
化学八组 |
化学九组 |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组 |
化学工程与技术二组 |
药学 |
材料与化工一组 |
材料与化工二组 |
请所有上学院复试线的考生于5月10日前加入QQ群,群号:
644056386,群名称:湖南大学化工院2020硕士复试群。
我校使用的软件平台为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具体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详见学院网站和QQ群文件。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三、复试分值与内容
复试总成绩为240分,其中专业测试100分,综合面试120分,语言测试20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专业测试15分钟,综合面试10分钟,语言测试5分钟。
1、专业测试(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实验操作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实行题库随机抽题。
2、综合面试(12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3、语言测试(2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包括阅读外语文献,翻译相关资料等。
四、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学院进行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的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如下:
1、身份证及准考证。
2、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需将所有材料扫描后汇总成一个PDF文件,于5月10日前发送至学院公共邮箱:chem@hnu.edu.cn
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拟录取办法
1、复试现场独立评分,保存评分记录,最后综合评分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的规格化分数。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44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各考生的总分【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在所报考的一级学科内排序,根据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六、考生复试须知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生需准备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和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收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切换面试界面。
4、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饰、耳机等物件,
5、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6、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731-88822275 ;13875898178
七、调剂
所有全日制专业不接受调剂。
八、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招生咨询:
部门: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大学1舍104
电话:0731—88822275
邮箱:chem@hnu.edu.cn
2、申诉渠道:
部门:化学化工学院纪律委员会
地址:湖南大学1舍109
电话:0731—88821862
邮箱:fanfanyj@hnu.edu.cn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