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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8-06-05  浏览量: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与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有关规定, 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选题和开题要求:

1、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学位论文题目,选题期间必须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熟悉本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趋势,充分运用已掌握的专业知识,科学合理的选择研究内容,选题应注重科学性和创新性。

2、开题报告的写作是学位论文总体质量评价的重要方面。要求逻辑清晰、文字简明扼要,报告要求博士研究生3000-4000字、硕士研究生2000-3000字;引用文献博士研究生不少于30篇、硕士研究生不少于20篇,其中英文文献不少于50%

3、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为:文献综述、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拟采取的解决方案、论文工作量及进度、论文预期成果及创新点和完成论文拟阅读的主要文献。

(二)、中期考核

1、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和按期完成的预见性等方面,对于选题不切实际、难以按期完成的学位论文应尽早更换选题或调整研究计划,保证研究内容既有创新性研究内容又能按期完成。

2、中期考核报告的字数要求博士研究生2500-3000字、硕士研究生1500-2000字。

3、中期报告的主要内容为:论文拟解决的问题及研究进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和可行性、下阶段研究工作计划和预计完成时间。

(三)、时间要求与考核方式

1、时间要求

博士(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一年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两年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年半后,必须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年后,必须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纸质材料需上交学院并统一审核,具体时间见学院通知)

2、考核方式

研究生的开题与中期考核均采取口头答辩与书面报告相结合的形式,硕士研究生的口头报告时间为10分钟、博士研究生的口头报告为20分钟,报告后安排讨论和答疑时间5-10分钟。

开题评议小组成员由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高级职称教师组成。博士生开题报告会专家评议小组成员3-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同领域专家、有2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硕士生开题报告会专家评议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3、考核评价

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以下方面对研究生的报告进行评价:科学价值与创新性、文献阅读/对相关领域的了解、课题可行性、进展和预期成果、实验结果和数据的理解和分析以及系统总结和归纳能力,最终给出合格与不合格意见。

(四)、其他

1、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通过研究生个人管理系统申请,由系统严格控制各相关环节时间节点,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学科-学位申请中打印。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从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生端)”处进入。

2、除休学、外出实习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开题和中期考核。申请延期应于正常开题和中期考核期限内提出,延期只能顺延一学期,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的,不能进行学位申请等后续工作。出国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进行开题报告的评定工作。

3、保密论文需在开题报告前办理相应的保密处理手续,保密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均需单独组织。

4、当次开题不通过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在下一学期申请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将取消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并按博士(硕士)肄业处理;中期考核累计2次不通过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也将取消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并按博士(硕士)肄业处理,其中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也可选择自动降级为硕士研究生,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申请硕士学位。

5、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结果与奖助金挂钩,请各位导师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各相关环节,将影响后续奖助金发放以及学位申请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办法自201866日起开始实施,由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