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19级学生专业分流细则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量:次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大二结束时,我院2019级化学类专业的学生可在化学类覆盖的化学专业与应用化学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学习,为做好2019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化学化工学院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学院2019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张晓兵
副组长:李永军、潘刚峰、刘松
组 员:吴英鹏、楚宗霖、陈淑云、蔡炽、夏忠诚
二、专业分流
(一)原则上每位学生只有一次选择分流专业的机会,且选择确定后不得更改。
(二)学生不得同时申请专业分流和学院内转专业。
(三)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化学专业学生,只能选择化学专业进行学习,不得参加专业分流;
(四)其它年级调整至2019级的学生,未参与过专业分流的可参加专业分流,已参与过专业分流的同学不再参与专业分流,按调整年级前原分流专业就读。
(五)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按照专业类覆盖的某个专业招生入校的留学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在该专业类覆盖的专业内选择其它专业修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可到该专业类覆盖的其它专业修读,否则只可选择原入校录取专业修读。
(六)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经学院审核确定的专业分流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专业分流工作其它原则与精神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则与程序。
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