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大二结束时,我院2018级化学、应用化学专业的学生可在化学类覆盖的化学专业与应用化学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学习,为做好2018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化学化工学院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学院2018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张晓兵
副组长:李永军、范媛吉
组 员:王兮、刘娅莉、陈淑云、蔡炽、刘卓、南彬
二、专业分流
(一)每位学生只有一次选择分流专业的机会,且选择确定后不得更改。
(二)学生不得同时申请专业分流和学院内转专业。
(三)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化学专业学生,只能选择化学专业进行学习,不得参加专业分流;
(四)由外院转入或其它年级调整至2018级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按原专业就读(按大类招生未参与过专业分流的除外)。
(五)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经学院审核确定的专业分流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专业分流工作其它原则与精神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则与程序。
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