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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7-10-11  浏览量:

为做好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学制期间内在读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体为:2014-2017级博士研究生;2015-2017级硕士研究生。

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评定指标和标准:

1、评选指标:

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二级学科分配,具体分配如下:

博士12人:

分析化学6人、有机化学2人、物理化学与无机化学1人、化学工程与技术2人、应用化学1人

硕士17+1(C9高校考生学校单列)人:

分析化学6人、有机化学与药物化学3人、物理化学2人、无机化学与高分子化学1人、化学工程(科学学位)2人、应用化学(科学学位)1人、化学工程与制药工程(专业学位)2人。

备注:若二级学科无满足申报条件的同学,指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在全院范围内重新择优分配

2、评选标准:

根据本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一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进行评审

1)JACS, Angew, PNAS, Nature, Science, Nature子刊(Nature Nanotechnology, Nature Chemistry, Nature Materials , Nature Methods, Nature Chemical Biology, Nature Communications)作为第一类期刊,优先考虑。

2)Advanced Materials,Nano Letter,Chemical Science,Chemical Communications,ACS Nano,Advanced Functional Materials,Analytical Chemistry,Inorganic Chemistry,Organic Letters,Journal of Organic Chemistry,The 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Letters,Journal of Medicinal Chemistry,Macromolecules,American Institute of Chemical Engineers (AIChE J), Chemical Engineer Science,Industrial & Engineering Chemistry Research作为第二类期刊,按在以上期刊发表数量总和进行排序,若发表数目相同,则按总影响因子排序。

3)如果以上条件均无符合条件者,则按影响因子总和排序。

三、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不具备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1)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17.9. 30

2

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17.10.9

3

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2017.10.11

4

学院奖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2017.10.11

5

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校

2017.10.17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