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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7 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7-01-12  浏览量:

关于2017 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为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现将2017 年寒假放假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7 年寒假自1 月15 日起至2 月

18 日止。寒假期间,全体学生和教师休假,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

试之后的7 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学服务系统。

二、各学院机关,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从1 月19

日(星期四)至2 月15 日(星期三)安排轮休。寒假期间,作息

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各部门和单

湖大校办发〔2017〕1 号

位在合理安排轮休的同时,要确保假期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新

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到位。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安排,1 月27 日至2 月2 日放假调休,

1 月22 日(星期日)、2 月4 日(星期六)上班。春节期间,务

必安排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四、请各部门和单位于1 月16 日(星期一)前通过办公自

动化系统“个人办公”模块以“个人邮件”的方式,将寒假轮休

安排和春节值班安排报至校办公室值班室刘霞老师(88822745)。

五、寒假期间,部门和单位党政一把手外出,须按照学校《关

于领导干部外出等重大事项严格实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湖

大党字〔2014〕43 号)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校办公室备案。

六、2017 年春季学期于2 月20 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全

体学生须于2 月18 日(星期六)、19 日(星期日)到校报到。各学

院须于2 月20 日上午将本科生、研究生报到情况分别报送学生

工作部、研究生院。离校教职工须于2 月15 日(星期三)前返校。

2 月16 日起,各学院机关,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全体工

作人员上班,各部门和单位须于2 月16 日上午将教职工返校情

况报校办公室值班室。

七、春节及寒假期间,各学院和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生活保

障和安全教育工作,精心安排好师生精神文化生活。要扎实细致

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真情实意做好关心师生

特别是困难师生帮扶救助工作。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

规定,严防节日不正之风。要加强对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

资料室和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值班、后勤

保障、公共卫生、消防和安全稳定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

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

春节和寒假。

特此通知。

湖南大学办公室

2017 年1 月11 日

湖南大学办公室 2017 年1 月1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