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培养流程及相关要求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6-11-11 浏览量:次
为了不断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我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手册》、《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和《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 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1、入学1个月内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导师审核通过,学院审核通过。
2、硕士研究生入学6个月内、博士研究生入学1年内完成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审核通过,上交学院审核保管。
3、硕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半年后、博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评议小组审核通过,上交学院审核保管。
4、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5次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3次及以上。
5、所有研究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化学实验室安全技术教育讲座与消防实际操作,并通过理论和实践考核。
6、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化学研究进展综合》或《高等化学工程技术专论》课程的基础上,通过二级学科组组织的综合考核。
化学化工学院
2016-11-10
(注:研究生必须完成以上培养流程及相关规定方可申请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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