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概述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进行的一种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科学测评方法,较为客观的反映每位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在SCI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利授权者均获一等奖学金,未发文章者按综合成绩进行评定,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测评×15%。 第二章 :测评方案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术测评分和综合测评分两部分组成。 其中每人每部分都有20分基础分,即基础分40分,每部分最多加30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一) 学术测评 1、获得下列英语水平证明可加2分 (1)TOEFL成绩95分以上(IBT)(2年内有效); (2)IELTS成绩6.5分以上(2年内有效); (3)GRE成绩1300分(旧)以上或者320以上(新)(5年内有效); (4)GMAT成绩700分以上(5年内有效); (5)WSK(PETS 5)考试合格(2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六级CET6考试520分以上(新); (7)本科或硕士阶段获英语专业学位或毕业证书。 2、一个小语种合格证书1分,累计不超过5分 3、缺席学院、学校规定会议者:其中一年内一次病假不扣分(一次以上每次扣2分),事假扣2分,无故缺席扣4分,装病有事者扣4分;无故缺席学院要求必须参加的学术活动或者学术报告者一次扣8分。 (以上都需要出示相关证书,所有项目均在评奖年度获得方可有效。) (二)综合测评 1、参加相关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2、获得和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不包括驾驶证 结婚证 教师资格证)高级、中级、初级者,每证分别加3分、2分、1分。 3、参加公益性活动如无偿献血,支教等每次加2分,该项累计不超过5分。 4、参加校级运动会并获奖者,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 5、新闻期刊投稿并被正式录用者,市级刊物加3分,省级刊物加4分,院校稿件采用加1分,需要证明是自己的稿件,累计不超过3分。 6、被评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及优秀团员者加2分,学生干部本职工作内的活动不额外加分。 7、研究生会干部,年级会干部每人加4分,班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加3分,各支部委员加1分,职位重复者按最高分计算不累计加分且本职工作内主持的活动不额外加分。 8、违章用电、违反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被学校和学院查处并通报批评者扣10分。 (以上都需要出示相关获奖证书,所有项目均在评奖年度获得方可有效。) 第三章:附加条例及解释说明 1、在综合测评上虚报者测评分数做0分处理,班级负责人参与作假扣50分。 2、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测评分数为0,学院通报批评者测评分数扣10分。 3、参与斗殴者扣10分,与社会人员进行群殴等情节严重者0分处理。 4、SCI论文需要自己一作或者导师一作自己二作,且以湖大化学化工学院为第一单位方可用于评定奖学金,同样专利也需要授权方可。 5、所有的同一个项目只计算一次且取最高加分项。 6、挂科者直接三等奖学金,挂科但发文者一等奖学金。 化学化工学院 2016-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