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活动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2-05-18  浏览量:

湖南大学工会

关于开展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工会《转发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湘教通[2012]157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要求,学习新时期高等学校教职工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活动,要使广大教职工深刻认识到师德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对于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教师队伍,以及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意义。

2、各部门工会要将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活动纳入教职工学习计划,引导教职工认真审视自己,找出不足。要注重学习效果,丰富学习形式,营造活动氛围,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深入人心,使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成为教职工的内在意识与自觉行动。

3、各学院工会要紧密配合学院党政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机关部门工会要配合职能部处抓好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尽职尽责为师生服务,激励广大教师和干部自觉遵守师德规范,树立高校教职工良好的职业形象。

4、各部门工会要将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力求实效。要把在师德师风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积极予以宣传和表彰。请各部门工会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形成材料,于10月16日之前通过办公自动化报至校工会吴睿老师。校工会将材料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并上报至湖南省教育工会。

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湖南大学工会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