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试行抄袭检测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2-03-16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从2012年起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均采用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现试用系统为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现将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各学院负责对本院的2012届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

2、教务处从各专业按一定比例抽取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学生名单另行通知。

3、教务处对所有申请优秀创新论文的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

二、检测时间

教务处抽测时间:组织答辩一周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检测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

三、检测方式与要求

1、由教务处课程服务科从各学院抽取一部分论文进行检测,并向学院提供检测结果报告单。

2、教务处给每个学院分配论文检测账号,各学院对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测。

3、各学院根据抽测名单汇总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抽测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夹,多专业的建立子文件夹并以专业命名,内含该专业所有抽检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文档。

4、检测论文格式应符合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学生姓名.doc”,例如,”20074900张三.doc”。

5、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将抽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发送至教务处课程服务科。联系人:杨想想;电话:88821462;邮箱:办公自动化杨想想。

6、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5%

通过检测

B

35%<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50%≤R≤70%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D

R>7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A类:若复制文字主要为综述部分文字时视为通过检测,但需修改且注明出处才可参加答辩。

2、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导师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后允许答辩。

3、C类: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论文必须进行大改,缓一个月答辩。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导师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后允许答辩。

4、D类: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的,学生毕业论文必须重做,缓两个月且论文经重新检测达到要求之后才能答辩。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需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5、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教务处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