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获得复试资格考生: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4月6日8:00~12:00 14:00~17:30
4月7日8:00~12:00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80元/人(执行湘价费[2007]38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学院和报考专业);
②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成教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大学成绩单(须加盖出示成绩的单位公章——大学教务处或档案管理单位的公章);
④档案单位政审材料(档案单位一般应与报名时填报的工作或学习单位一致)
在校学生的政审材料由学院开具,在职人员的政审材料由工作单位开具,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政审材料由人才交流中心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开具。政审材料无统一格式要求,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身体状况和宗教信仰等。
⑤准考证。(考生遗失准考证的,可不带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研招办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 4月6日8:00~12:00 14:00~17:30
4月7日8:00~12:00
外语听力测试:4月7日下午14:30~15:00
专业课笔试: 4月7日下午15:15~16:45
专业 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4月8日~4月9日,具体安排请另行见学院网页通知
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 4月6日~9日,每天8:00~11:30 ,14:30~17:00
抽血时间: 4月6日~9日,每天7:00~10:00。
外语听力测试考生自备音频收音机(非调频收音机)。(请考生务必于4月6日来学校南校区教学中楼和前进教学楼附近带上音频收音机进行听力试音。音频收音机可在教学中楼312室李老师处购买或租借,联系时间:3月26日~4月7日上午)
三、体检注意事项:
考生到湖南大学南校区医院领取体检表和血液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一般项目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一寸照片。体检费60元。
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请联系报考学院咨询。
6、调档: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考生不调档,同时须向研招办提供委培协议;非委托培养的考生须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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