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湖南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09-03-25  浏览量:

各位考生:

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已公布(见下表),报考我院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和药物化学专业的考生分别达到理科、工科和医学相应学科的复试分数线就可以来我院参加复试,学院没有单独的复试线,具体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以及复试时间安排稍后会在本通知栏公布,由于学校已在招生简章上注明不再单独邮寄复试通知,请上线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的有关通知。另复试科目在公布复试名单后会在网上进行一次统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报考学科

门类(专业)

总分

政治、外语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哲学[01]

330

48

90

经济学[02](不含金融学)

325

50

80

金融学[020204]

320

50

80

法学[03]

(不含法律硕士[030180])

315

45

90

法律硕士[030180]

310

46

80

教育学[04]

320

48

180

文学[05]

(不含艺术学[0504])

345

50

90

艺术学[0504]

320

48

90

历史学[06]

310

50

180

理学[07]

300

46

80

工学[08]

300

42

70

医学[10]

335

50

180

管理学[12]

(不含MBA[120280])

320

50

85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140

48

80

备注:

1、我校2009年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领域另见我校网上通知。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政治、英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70分,可参加复试。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

5、复试时间为4月6~8日,复试方案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