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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08年非教师岗位聘任工作方案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08-06-16  浏览量:

根据学校人字[200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08年非教师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人字[2008]2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结合学院的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具体实施。

二、聘用范围和聘期

1.学院(含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非高校教师编制的在职正式职工均纳入本次聘用范围。

2.本次聘期三年,自2008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三、组织机构

1.聘用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岗位聘用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相关岗位聘用工作。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和职工代表共5人组成。

四、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说明

6.13

工作布置会

召开重点实验室、院机关、中心领导会,传达学校文件精神,布置工作。

6.14—6.17

设岗

6.18-6.19

公布岗位

在院网页、院公示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聘用信息

6.19-6.22

申请应聘

应聘者填写《湖南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向学院提出书面应聘申请,统一交到院人事办公室。

6.19

聘用科长

6.22

资格审核

聘用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6.23上午

聘用:全校公共实验平台、

国家工科教学基地、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聘用小组组织面试、评议等形式的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

6.23下午

聘用: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 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化学专业实验、

化工专业实验、

应化专业实验)

6.24上午

聘用重点实验室

6.24下午

聘用院机关

6.25

特殊情况处理

6.26

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6.27

呈报结果

将公示结果报送学校终审

其中,科长及以上级别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由组织部组织实施,专职辅导员岗位由学校成立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小组组织实施。

五、要求

1、 各单位务必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学校人字[2008]29号文件精神,确实传达到每个人。

2、 要以认真、严谨和高效的原则完成好本次聘用工作。

3、 严格按时间表的安排,有序地开展工作。

4. 聘任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院长,8821603;书记,8821863;孙林传,8822242。

化学化工学院

2008.6.13

2、非高校教师岗位竞聘申请表.doc

3、非高校教师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 1、关于开展非高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