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08-01-07 浏览量:次
湖南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我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需要,现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系列
高校教师(科学研究)、高教管理(思想政治)、工程(实验)系列。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中的任现职时间,均从任现职起计算到2007年12月底止。
3、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做好申报工作。
4、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事项
备注
1.4—1.9
个人申报
填写《评审表》;准备参评附件材料
1.10-1.12
材料核实
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其他系列所有参评人员到科技、社科、教务、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材料
1.13
材料集中
申报教学型人员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其他申报教师系列材料送至学院人事干事处;申报思想教育系列所有材料送至学工部;申报管理系列、工程实验系列材料由人事干
事送至人事处。
1.14-1.16
学科组评审
完成教师系列副教授、讲师人选评定,向高评会推荐教授参评人选,1月18日上午提交评审结果
1.17-1.18
高评会评审
完成三个系列全部评审
1.20-1.23
公示、复审
校园网上公示
1.25前
确定资格
5、有关说明
(1)任职条件说明:湖大人字〔2006〕36号文件中附件1《湖南大学评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规定》、附件3《湖南大学评审高等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的暂
行规定》、附件4《湖南大学评审工程(实验)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规定》的“在CSCD、CSSCI来源期刊(本次评聘包括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取消本条款括号中
的内容,即为“在CSCD、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其他条款不变。
(2)材料核实安排
时 间
系列
上午
下午
1月10日
教师系列
岳麓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软件学院、生物院、环工学院、力航院、土木学院、网络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高教所、
体育学院、政治学院、统计学院、机汽院、物理学院、美雅学院、数学院、计通院
1月11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闻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学院
材料学院、中国语言文学院、会计学院、经贸学院、电气学院、影视学院
1月12日
非教师系列
申报非教师系列人员职称参评材料核实
(3)所有文件、表格均可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http://rsc.hnu.cn/
联系人:龙海明、曾翠萍、刘展鹤 8822823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三日
单位: 人事处
日期: 200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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