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化学化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决定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4-09-23 浏览量: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等5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办法》(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深化资助育人举措,切实做好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调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及分工如下:
一、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洪玉(学院党委副书记,统筹领导学院资助工作)
组员:曾 芳(学科建设与科研办主任)
刘 卓(学工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
蔡 炽(本科教学办主任)
蒋晓洁(团委书记、本科2021级辅导员)
徐晓宇(研究生辅导员)
何妮翰(本科2022级辅导员)
南 彬(本科2023级辅导员)
王嘉琪(本科2024级辅导员)
资助兼干:南 彬(组织学院日常资助工作)
二、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宣传、组织、评审、推荐等工作;
3.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请、管理等工作;
4.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的宣传、组织、管理等工作;
5.负责学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各项校内补助的组织、审批、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宣传、申请、管理等工作;
7.负责新生绿色通道等各项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审批、 管理等工作;
8.负责学生返乡补贴、节假日慰问等各项惠民工程的组织 管理工作;
9.负责学生应征入伍资助政策宣传、组织、审批、管理等 工作;
10.负责学生诚信、感恩、社会责任教育等资助育人工作。
11.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