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支部书记的职责
作为新时期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对我们的工作又有着新的要求。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做好入党启蒙教育工作。
( 1 ) 在大学生中加强党的宣传和教育,吸引广大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发展党员必须遵守“入党自愿”的原则,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党组织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使其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大学校园,我们党组织应当确立“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势,抓住新生入学教育和党的重大纪念活动等契机,通过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觉悟,增强他们对民族、对国家的责任感,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特别是对一些思想素质较好、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表现较突出,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党支部应主动关心,了解他们的思想,有针对性的对他们进行启发教育,使其自愿地、主动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这与劝说动员入党是有区别的。需要注意的是,启发教育工作不能希望一蹴而就,而应有时间和耐心。
(2) 加强关心和引导入党申请人
党组织接到申请入党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不能将申请入党人长期搁置不予理睬,而应及时讨论其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便及时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对于暂时未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组织也不应放弃,以免挫伤申请人的积极性,应通过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入党申请人座谈会等形式保持申请人的政治热情,激励其不断进步,以党建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2、做好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2)发展对象的确定。
(3)预备党员的发展。
(4)预备党员的转正。
注:具体工作程序参见《湖南大学党支部工作手册附录22条》
3、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党的组织生活通常指党员教育和管理方面的活动,主要依托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党支部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内容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改进党的组织生活形式,使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生气,具有教育性和感染力。
召开组织生活应注意将组织生活的内容、要求等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进行思考,作好发言准备,以便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党支部组织委员应接要求做好每次组织生活记录,组织生活情况应记录在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用完后,支部应归档保存,组织部将不定期对记录册进行抽查,了解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4、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做好对党员的考核、鉴定和表彰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察,对每个党员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
为加强对党员的培养和考察,学校推出了党员自评制度,学院也提出了“三个一”(确定一名帮扶对象;做出一个承诺;做好一件实事)的党性要求,党员应根据“三个一”的党性要求,努力学习,积极实践。党员还应认真填写自评表,将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后,交给党支部书记。
5、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中央组织部规定,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按月交纳,因此,党支部书记应做好每月的党费收缴工作,假期的党费顺延至开学初收缴。党支部书记收缴党费时应做好记录。如遇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不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新发展的预备党员收到党委组织部下发的“预备党员批准通知”后交党费,党费从批准通知书上的预备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党费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或党支部,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通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
6、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支部书记应及时组织支部党员做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校学员和党员信息等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包括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档案管理,档案应由党支部进行管理。
入党申请人档案按班级、年级、专业等单位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袋,存放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
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单独建立档案袋,存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党校学员登记表、团组织推荐表(适用于本科生)、导师意见(适用于研究生)、政审材料等。
预备党员档案库,存放《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材料。
党员档案库,存放《湖南大学点评登记表》等材料。
毕业生党支部书记应在党员毕业前组织填写《湖南大学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并整理好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全部材料,仔细认真地放入毕业生档案。存放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档案时,应做好材料存放的复检工作,避免材料的遗失和错放。党支部书记应组织支部党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接收材料、归档和转档应做好记录,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整理,每半年做一次档案资料统计工作。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主要职责有以下六个方面:
1、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研究部署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决定。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检查党支部决议和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基层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并协调本单位各方面关系。
6、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