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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实施方案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1-02-28  浏览量:

化学化工学院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实施方案》的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全体党员的公开承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开承诺要把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各支部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迎接建党90周年建功立业上来,紧紧围绕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把学院建成具有理工融合特色和先进学院文化,国际上有影响、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学院”的发展主线,持续不断地提高创新型、宽视野、负责任的可持续发展人才的培养,不断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和谐快速稳定的发展思路,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学院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党支部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等作为公开承诺的基本内容。要把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按照“五带头”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岗位实际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等作为公开承诺的基本内容。

二、承诺内容

共性承诺。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积极工作,为人民服务,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岗位承诺。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

1、教师党员要突出强调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努力做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先行者等方面开展承诺。

2、管理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带头勤奋工作,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承诺,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开展承诺。

3、学生党员要围绕提高个人政治素质、培养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刻苦的钻研精神,带动学院各个学生团体等基层组织的建设,主动帮助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为同学办实事、办好事,共同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等方面开展承诺。

实事承诺。各支部和每位党员要把师生中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做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学期向群众承诺几件实事。

三、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年度组织实施,分以下步骤进行:

1、党员承诺。党支部和党员要通过多种调研手段,深入实际、深入师生员工,以落实师生员工新愿望,回应师生员工新期待,满足师生员工新需求作为党员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师生员工、得到师生员工认同。

2、组织审诺。院党委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符合广大师生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3、公开示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各党支部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见附件),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承诺事项、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学院创先争优网等适当形式,向全院师生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2月底完成。要注重做好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相互衔接,把履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4、扎实践诺。院党委、党支部和党员根据各自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任务,把践诺过程贯穿于全年始终,积极主动抓好落实,按照承诺时限严格兑现,做到持之于恒。

四、组织领导

组 长:王玉枝

副组长:陈义红 崔坤在

组 员:张晓兵 邓剑如 汪秋安 陈四海 孙林传 曾芳 刘世明 刘卓 徐虎翼

五、时间安排

2011年3月1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学习《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实施方案》,认真填写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组织所在支部党员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并将填写好的公开承诺书于3月1日下午前统一交至孙林传同志处。表格下载地址:学院网站通知栏 。

附件:1.《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党员公开承诺书》

3. 《关于做好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湘教创组发[2011]2号)

4、《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实施方案》

2011年2月22日

附件1:

2011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附件2:

_2011_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附件3:

湖南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文件

湘教创组发〔2011〕2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各市州教育局党委(党组):

根据中央、省委的有关要求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和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请各单位在近期做好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以及将群众评议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工作的同时,研究部署开展2011年度的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准确把握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认真总结2010年公开承诺工作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新的公开承诺中体现出不同年度、不同岗位的特点,承诺内容要具体,可操作,做到围绕中心、立足本职、融入日常、重在事实。

二、要严格按照公开承诺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要结合去年公开承诺的践诺情况开展自查,制定或完善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审核下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公开承诺,将承诺广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

三、要加强领导,积极创新。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力求全面覆盖,不留盲点。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

四、各高校党委、各市州教育局党委(党组)请于春节放假之前将2011年度的公开承诺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玉福 彭学文 莫家明

联系电话:0731-84773457(传真),85529536

电子邮箱:此邮件地址受spam bots保护,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来查阅。。

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4:

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公开承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湖南省委的有关要求和湖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就抓好2011年公开承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要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建立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2011年我校实行公开承诺工作总的要求是: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注重回应师生员工的关切和期盼,注重加强分类指导,让公开承诺、认真践诺体现先进性、针对性、操作性、简明性、实效性。

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迎接建党90周年建功立业上来,紧紧围绕学校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十三届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提出的“以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作为主线,持续不断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发展质量,持续不断地改善师生员工和学习条件,积极、系统、稳妥推进五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不断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快速健康发展”的发展思路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学校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承诺内容

共性承诺。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和法规纪律、党性原则、廉洁自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作出承诺。

岗位承诺。校各级党组织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学生党支部同时要突出“三个佳”,以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方面作出承诺;教工党员应重点围绕“五带头”、学生党员应重点围绕“五争当”的要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实事承诺。校各级党组织围绕师生员工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做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学期向群众承诺几件实事。

三、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年度组织实施,应注重把握以下环节:

1、党员提诺。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通过多种调研手段,深入实际、深入师生员工,以落实师生员工新愿望,回应师生员工新期待,满足师生员工新需求作为党员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师生员工、得到师生员工认同。

2、组织审诺。校党委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符合广大师生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3、公开示诺。承诺事项确定后,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见附件),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承诺事项、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党务校务公开栏、校报、校园网等适当形式,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2月底完成。要注重做好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相互衔接,把履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4、扎实践诺。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根据各自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任务,把践诺过程贯穿于全年始终,积极主动抓好落实,按照承诺时限严格兑现,做到持之于恒。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紧扣“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根主线,认真谋划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要加强检查督促,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师生员工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2、扩大公开承诺覆盖面。发挥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的带动作用,促进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党群共建。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要全面覆盖,不留盲点。

3、建立公开承诺长效机制。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承诺、践诺和评诺,结合2011年党组织、党员活动安排,结合年度考核和评先选优,普遍建立科学的承诺践诺评诺长效机制,为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切实成效提供有力保证。

4、做好公开承诺活动的宣传引导。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运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益经验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做法,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介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附件:1.《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党员公开承诺书》

3. 《关于做好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湘教创组发[2011]2号)

201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