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有序开展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高校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及《湖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博士研究生选拔包括个人申请、学院审查、学科考核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学科依据申请材料确定差额复核名单,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考核与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服务中心的认证),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 2019 年 8 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丰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纸质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报告。无认证报告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本科成绩单(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9)报考工程博士考生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者需提供副高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以及工程实践经历(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在项目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和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或与国家重大专项有关工作的证明文件。
(1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和寄送地址:
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17:00前
寄送地址:湖南大学1舍104 联系人:曾芳 联系电话:88822275
三、材料审核
2020年5月22日,学院的申请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根据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3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时间与方式
复试时间:5月25日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根据报考博士研究生类别和参加复试人数的情况组成如下复试组:
硕博连读考生:按照课题组要求进行网络面试
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学科方向分为如下9个复试组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第七组 |
第八组 |
第九组 |
化学一组 |
化学二组 |
化学三组 |
化学四组 |
化学五组 |
化学六组 |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组 |
化学工程与技术二组 |
能源动力 |
请所有上学院复试线的考生于5月22日前加入QQ群,群号:
931499947,群名称:2020级湖大化工院博士复试群。
我校使用的软件平台为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具体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详见学院网站和QQ群文件。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五、考核复试内容
a、申请考核制:复试总分分值400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b、专业测试只限申请-考核制考生,硕博连读只参加综合面试。
1、材料审查: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及所有申请材料评分,分值100分。
2、综合面试: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和硕士期间工作 10分钟(采用 PPT形式),分值100分;英语测试10分钟,包括英文口头交流与文献翻译,分值100分;综合面试 1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等;面试专家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分值100分。
六、拟录取办法
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两项成绩汇总排名,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确定录取人员候选名单,签订拟录取协议,并进行公示,最终上报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考生复试须知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生需准备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和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收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切换面试界面。
4、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饰、耳机等物件,
5、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6、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先提交身份证和准考证,面试考官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731-88822275 ;13875898178
八、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招生咨询:
部门: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大学1舍104
电话:0731—88822275
邮箱:chem@hnu.edu.cn
2、申诉渠道:
部门:化学化工学院纪律委员会
地址:湖南大学1舍109
电话:0731—88821862
邮箱:fanfanyj@hnu.edu.cn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