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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0-03-26  浏览量: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认定和转换试行办法》(湖大教字[2018]28号),结合学院各专业2015版培养方案以及2019届、2020届、2021届各专业毕业标准,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可认定类别或课程

按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可认定为:化学、应用化学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科研训练》(课程代码CH06061);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化工综合设计》(课程代码CH10019);其他的可申请认定为通识选修课。

第二条 认定范围及认定条件

(一)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的认定范围及认定条件: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科竞赛所获得奖励:按照教务处当年公布的纳入指导教师奖励范围的竞赛项目获得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团体赛事仅限排序前五学生可申请认定;具体可申请认定竞赛项目见附件《化学化工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分认定学业竞赛名录》;

2)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SIT)并通过结题验收;

3)参加其它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等)。

(二)“化工综合设计”的认定范围及认定条件:

1)参加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参加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大赛华南赛区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参加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与创新设计竞赛(化工设计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认定条件中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竞赛的最高奖、次高奖、再次高奖。按名次计成绩的竞赛,排名前10%相当于一等奖,排名前30%相当于二等以上奖,排名前60%相当于三等以上奖。最高等级奖中再细分奖项者(如特等奖中设立金奖、银奖、铜奖),统一按最高奖认定。

第三条 学分认定的原则

  1. 学生申请学分认定,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

    同一项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仅限认定一种认定类别。

  2. 认定学分数

1)化学专业最高可认定2学分专业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

2)应用化学专业最高可认定2学分专业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

3)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生认定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学分或认定《化工综合设计》学分仅限三选一。符合《化工综合设计》认定要求并申请认定的,认定为《化工综合设计》 3学分后不得再申请专业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未认定《化工综合设计》学分者,最高可认定2学分专业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

第四条 认定规则

(一)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的认定规则

成果名称

成果等级

学分

成绩

学业竞赛

国家级(国际级)一等奖

2

优秀

国家级(国际级)二等奖

2

良好

国家级(国际级)三等奖

1

良好

省级(区域级)一等奖

2

良好

省级(区域级)二等奖

1

良好

SIT 项目

国家级项目负责人

2

优秀

国家级项目成员

2

良好

省级项目负责人

2

良好

省级项目成员

1

良好

校级项目负责人

1

良好

其它创

新创业

论文

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2

优秀

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第二作者

2

良好

发明专利

第一专利人

2

优秀

第二专利人

2

良好

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专利人

1

优秀

第二专利人

1

良好

软件著作

第一著作人

2

良好

(二)《化工综合设计》的认定规则

成果名称

成果等级

学分

成绩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大赛

一等奖

3

优秀

二等奖

3

优秀

三等奖

3

良好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大赛华南赛区赛

一等奖

3

良好

二等奖

3

良好

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与创新设计竞赛(化工设计竞赛)

一等奖

3

良好

二等奖

3

良好

第五条 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流程

1)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原始证明材料;

2)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

3)上报教务处审核;

4)主管校领导审定。

第六条 认定材料提交

(一)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的认定材料提交:

申请专业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学分认定需提交《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分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以及成果原始证明材料。成果原始证明材料包括:

学业竞赛:现场验证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上交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证书扫描件;

SIT项目:学校审核予以结题的文件(一式两份);

论文:上交论文纸质版(一式两份)、论文电子版;

专利:现场验证专利授权书原件,上交授权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授权书扫描件;

软件: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著作:现场验证著作原件,上交著作封面、扉页、目录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著作封面电子版;

上述纸质材料分别由学校和学院各存档一份。

(二)《化工综合设计》的认定材料提交:

申请《化工综合设计》学分认定需提交《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分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以及成果原始证明材料。成果原始材料包括:现场验证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上交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证书扫描件、完整的参赛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参赛作品纸质版与一份《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分认定申请表》、证书复印件一并装入课程设计档案袋存档。剩下2份申请书与证书复印件分别由学校和学院存档。

第七条 认定时间

每年度认定一次,认定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毕业班学生可于国家级、省级SIT项目结题验收后申请认定一次。原则上当年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在当年申请认定。

附件

化学化工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学分认定学业竞赛名录

本科生A类国家级竞赛: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

3.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4.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5.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6.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7.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

8.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9.全国大学生力学竞赛

10.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1.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2.中国大学生方程式赛车大赛

13 ACM程序设计大赛

14.“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15.“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6.“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17.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8.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9.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20.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21.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本科生A类省级竞赛:

1.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湖南省大学生力学竞赛

3.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4.湖南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5.湖南省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6.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

7.湖南省大学生中文写作竞赛

8.湖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

9.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与创新设计竞赛(含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化学化工创新作品竞赛、化工设计竞赛)

10.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

11.湖南省大学生旅游专业综合技能大赛

12.湖南省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13.湖南省大学生现代物流设计竞赛

14.湖南省大学生企业模拟经营竞赛

15.湖南省大学生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

16.湖南省大学生城乡规划设计竞赛

17.湖南省大学生服装设计大赛(与省经信委联合主办),

18.湖南省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

19.湖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20. 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与省商务厅联合主办),

21. 湖南省大学生测绘综合技能大赛

22.湖南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与省住建厅联合主办),

23.湖南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

24. 湖南省大学生财务大数据应用能力竞赛

25. 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6.“创青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27.“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本科生B类国家级竞赛:

各部委、教指委、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组织的有较大影响的全国竞赛和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国际竞赛。

本科生B类省级竞赛:

各部委、教指委、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组织的有较大影响的全国竞赛和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国际竞赛的区域赛或选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