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 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8-01-12  浏览量:

根据《湖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以及《湖南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方案的精神,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院审查、学科考核、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学科依据申请材料确定差额复核名单,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考核与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

(三)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月-2月,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湖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报考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

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1.申请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2.电子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 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建议以PDF或JPG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2)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等。

(3)推荐信:请考生到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简章栏目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推荐人填好后,考生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即可。

3.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和寄送地址:

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17:00前

寄送地址:湖南大学1舍104 联系人:曾芳 联系电话:88822275

三、材料审核

2018年3月,学院的申请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根据成绩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9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考核与录取过程

1、材料审查: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及所有申请材料评分,占总成绩的 20%。

2、综合能力考核:考生在综合考核时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

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1)化学综合/化工综合。主要考察化学或化工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1小时,占总成绩20%。(2)化学/化工专业英语。主要考察化学/化工专业英语的翻译与写作能力,形式为英汉互译,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小时,占总成绩10%。

3、综合面试: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 15 分钟(采用 PPT);综合面试 15 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等;面试专家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占总成绩的 50%。

4、录取: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三项成绩汇总排名,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确定录取人员候选名单,签订拟录取协议,并进行公示,最终上报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5、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综合能力考核:

时间:2018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点:新化工楼D区报告厅

综合面试:

化学学科:

时间:2018年3月13日下午14:30-17:30

地点:1舍123

化工学科:

时间:2018年3月13日下午14:30-17:30

地点:1舍204

五、相关说明

1、申请-审核制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

②硕士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③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的。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为准。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