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若干复试考核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经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070300 |
化学 |
45 |
80 |
347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50 |
70 |
315 |
100700 |
药学 |
36 |
108 |
340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50 |
80 |
305 |
注: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按照《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
2.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统招计划数 |
备注 |
070300 |
化学 |
67(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计划1) |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5(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计划1) |
|
100700 |
药学 |
14(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计划1)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37 |
|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按附件2要求向我院提交复试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二)复试费缴纳
进入复试的考生通过湖南大学财务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
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考核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同等学力加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面试考核均需携带身份证以进行身份查验。
1.复试具体时间安及地点安排
时 间 |
具体安排 |
地 点 |
3月30日10:00-10:15 |
全体复试考生会议 |
化学化工学院D区一楼报告厅 |
3月30日10:15-11:30 |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
化学化工学院D区204 |
3月30日15:00-17:00 |
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楼D203、D206、D310、D311(具体名单安排请浏览学院网站) |
3月31日8:30-18:00 |
化学专业综合面试 |
湖南大学1舍(具体名单和面试地点安排请浏览学院网站) |
3月31日8:30-18: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专业综合面试 |
湖南大学纳米楼(具体名单和面试地点安排请浏览学院网站) |
3月31日8:30-18:00 |
材料与化工专业综合面试 |
湖南大学新化工楼(具体名单和面试地点安排请浏览学院网站) |
请所有上学院复试线的考生于3月25日前加入QQ群,群号:211502780,群名称: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5硕士复试群。
2.复试分值与内容
1)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2)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请报考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及材料与化工专业的学生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3)专业综合面试:由我院各学科组织,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140分,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面试(12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测试以及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方面的情况和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语言测试(2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包括阅读外语文献,翻译相关资料等。
五、录取
1.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面试现场独立评分,保存评分记录,最后综合评分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的规格化分数(规格化成绩计算方法:100/每个复试组的平均分*考生个人平均分);不合格者(低于144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根据初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根据专业课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调剂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接受调剂。
七、 考生复试须知
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等通知,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复试试题内容等保密,不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保存和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 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 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网站(https://cc.hnu.edu.cn/)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hnu.edu.cn/)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
3.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2275,曾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916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 其他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附件:1.化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2.化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3.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