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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量:

一、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

2.学院成立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过程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1、复试分数线

经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报考学科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化学

365

50

85

化学工程与技术

310

50

80

药学

330

50

180

材料与化工

328

50

80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1、招生计划数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数(含专项计划)

上学院复试线人数

化学

74

94

化学工程与技术

14

17

药学

16

20

材料与化工

73

94

合计

177

225

2、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分值与内容

1、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2、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由我院各学科组织,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140分,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凡未经过学院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12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测试以及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方面的情况和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2)语言测试(2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包括阅读外语文献,翻译相关资料等。

五、复试时间、内容和地点安排

时  间

具体安排

地  点

32414:30-15:00

全体复试考生会议

化学化工学院新化工楼D区一楼报告厅

32415:00-17:30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化学化工学院新化工楼D204

3259:00-11:00

专业课笔试

研究生楼D203D204D205 D207D208(具体名单安排请浏览学院网站)

32514:00-18:00

化学专业综合面试

湖南大学1舍(具体名单和面试地点安排请浏览学院网站)

3268:00-12:00

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材料与化工专业综合面试

湖南大学1舍(具体名单和面试地点安排请浏览学院网站)

请所有上学院复试线的考生于323日前加入QQ群,群号:752210517,群名称: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硕士复试群。

六、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学院进行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的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如下:

1、身份证及准考证。

2、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4、本科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语言等级证书)和实践证明等材料。

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复试规则

1、按“ 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进行考生信息审核及复试组织工作。

2、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八、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复试现场独立评分,保存评分记录,最后综合评分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的规格化分数(规格化成绩计算方法:标准分/每个复试组的平均分*考生个人平均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44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各考生的总分【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在所报考的一级学科内排序,根据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4、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6、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考生不调档。

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调剂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接受调剂。

九、考生复试须知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120 /人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十、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院系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2275,曾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916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三、其他

1.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附件1 2023年化学化工学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