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学生专业分流细则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3-01-04 浏览量:次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遵循《湖南大学2021/2022年普教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方案》,2021级化学类专业的学生第4学期末可在化学类覆盖的化学专业与应用化学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学习。为做好专业分流工作,化学化工学院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学院2023年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张晓兵、王双印
副组长:李永军、潘刚峰
组 员:楚霞、梁志武、赵万祥、陈四海、刘松、罗潇、曾泽兵、吴英鹏、黄中原、陈淑云、蔡炽、张子政
二、专业分流原则
(一)原则上每位学生只有一次选择分流专业的机会,且选择确定后不得更改。
(二)当化学类专业分流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经学院审核确定的专业分流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专业分流工作其它原则与精神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有关规则与程序。
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