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优秀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量:次
根据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主要面向学业成绩优秀、创新意识强、科研能力突出的全日制脱产三年级和四年级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全日制脱产一年级和二年级博士生也可申报。根据我校博士生学制,评选对象可分成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
(1)高年级组:2017级直博生、2018级普通招考博士生、2018级硕博连读生(1+4学制)、2019级硕博连读生(2+3学制)。
(2)低年级组:2018级直博生、2019级普通招考博士生、2019级硕博连读生(1+4学制)、2020级硕博连读生(2+3学制)及低年级博士生。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按二级学科将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博士研究生分配,奖金为1.5万元/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高年级博士12人:
分析化学与化学生物学6人,有机化学2人,物理化学与无机化学2人,化学工程与技术与能源动力2人。
低年级博士12人:
分析化学与化学生物学6人,有机化学2人,物理化学与无机化学2人,化学工程与技术1人,能源动力1人。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或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优秀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在学期间有违纪现象,受纪律处分者;
(3)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
2021.11.8 |
2 |
研究生填写《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提交学院 |
2021.11.17 |
3 |
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公示 |
2021.11.22 |
4 |
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校 |
2021.11.26 |
五、奖学金咨询及申诉渠道
1.奖学金咨询:
部门: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大学1舍104
电话:0731—88822275
邮箱:hnuchem@163.com
2.申诉渠道:
部门:化学化工学院纪律委员会
地址:湖南大学1舍212
电话:0731—88822232
邮箱:jwchem@hn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2021/11/8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