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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2-03-16  浏览量:

为规范对学院日常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务用车效率,节约行政办公成本,结合我院实际用车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范围

1、学院领导公务用车

2、各部门人员公务用车

3、学院大型活动专项用车

4、学院接待特邀专家、教授讲学及来访客人用车

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

1、学院公务用车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

2、学院办公室本着从严把握、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范围。

3、学院公务用车一律实行派车签单制度,用车人需在派车单上注明公务事项,并对派车单上的行驶路线核对并签字。

4、非学院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用车人自行解决。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化学化工学院行政

201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