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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党委报告、请示工作制度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07-01-04  浏览量: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报告、请示工作制度

一、党委委员会的工作每年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

二、院系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

三、党委委员会改选时,党委书记应向党员大会作全面工作报告。

四、党委委员个人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党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