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基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基地 >> 理论学习 >> 正文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08-12-01  浏览量: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如何解决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选准用好干部,形成监督的超前性。一把手”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要求我们在选拔“一把手”时,必须十分慎重。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更多地投向那些在艰苦环境和岗位上做出政绩的干部。要切实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人用人,大力选拔那些埋头做事、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要形成科学的用人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看待干部,科学准确地识别干部,保证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进入组织选拔的视野。要改进民主推荐工作,搞好民意调查工作,积极扩大群众参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提出的换届选举“十个严禁”和《关于深入整治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要求,使那些一心干事、实绩突出的老实人能够推荐得上来。在选拔“一把手”时,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确实把好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质关,为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确立一个较高的起点,做到超前防范。

加强思想教育,形成监督的自觉性。一是要加强权力观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受人民的委托来行使公共权力,增强实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二是要进行监督教育。要使掌权者明白,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既是新形势下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条件,又是一种防范,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三是要搞好正反典型教育。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还要大力宣扬本地公正用权的典型,并且委以重任,给广大领导干部以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正确导向。同时,抓好反面典型教育。如让领导干部到监狱接受教育、听服刑人员忏悔等。通过对典型案例采取深刻剖析、以案说纪和公开曝光等方式,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建立分权机制,形成监督的主动性。在现阶段,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效令人不是很满意,这并非是腐败这个毒瘤不可清除,而是我们目前的措施未能击中腐败者的要害部位。因为腐败的根基在于权力的滥用。没有权力的人即使想腐败也无能为力,而拥有权力的人想要腐败则易如反撑。所以惩治腐败的要害在于有无权力。必须从权力的获得处着手,建立分权机制。因此,建立分权机制对于腐败者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要实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和人事工作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只对财务开支和人事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不得在人事管理工作会议特别是干部任免会议上首先表态作导向发言。实施“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和约束“一把手”行为,保证执纪执法部门有的放矢地进行监督。只有把监督的着力点从“盯人”转移到“盯权”上来,才能有效杜绝权力滥用的现象,从而达到防腐的目的。

完善监督制度,形成监督的可行性。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建立有关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若干规定,对监督内容、责任、程序及处理办法做出具体规定。要建立“一把手”事务公开制度,党政各级“一把手”的哪些工作必须向社会公开、什么时间公开,都要制定严格规范的制度。要建立起严格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动真格。只有这样,才能向社会提供监督依据,才能切实监督“一把手”。

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广泛性。从监督内容看,着重抓好对“一把手”重点时间段(得到提拔重用时、换届选举时、工作取得成绩上级表扬时和个人及家庭遇到婚丧嫁娶、逢年过节、生病住院、出国考察时)和重点环节(工程招标、项目审批、贷款、减免税收和其他收费环节)进行监督。从监督渠道看,主要应强化上级组织、班子成员、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等四个方面的监督。上级组织要增强监督意识,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诫勉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同时,上级组织要支持班子成员行使监督权力,在班子内部培养一种积极健康的权力制衡机制。要重视群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日制度,高度重视人民信访和群众举报。要重视舆论监督,为惩恶扬善优化环境。要由重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会圈监督并重转变。

狠抓监督落实,形成监督的有效性。要解决好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使已经建立的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在制度建设中要突出责任追究的内容,明确制度不落实时监督管理者和被监督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解决好对制度落实的督察问题。必要时上级应派人蹲点督促抓好落实。这样就可解决制度的执行主观性、随意性大的问题,使得“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得到有效监督。